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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乡村版)2004年第10期

我的婚姻(第4-7页)
我的婚姻李宗奇一  我约摸十二三岁的时候,一个雨天,父亲和邻居瑞瑞叔拉家常。瑞瑞叔说:“伙计,你家娃多,给老大找媳妇要趁早。”父亲叹息道:“好我的你哩!日子都过不前去,还想送媳妇?整个家当连个媳妇腿都买不下。”这是我对涉及自己婚姻的最早记忆。  1968年,我到青海戈壁滩戍边卫国。  “班长,信。”战士小刘兴高采烈地把信递到我手中。我迫不及待地站在原地一口气读完家书,读着读着,心里酸酸的。父母在信中询问我对“对象”的条件,作为父母,他们比我更着急我的终身大事。  回到连部,即刻复信,除感恩父母外,也告知了我的基本条件:家庭出身贫下中农、初中文化程度、能孝敬父母。  三个月过后的一天,我带班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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