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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乡村版)2003年第2期

人生第一次(第14-15页)

发表于 2021-01-01 • 字数统计 4003 • 被 596 人看爆

人生第一次

南台


说媳妇

        “说媳妇”,不是“议论”媳妇,而是指由媒婆牵线,大人做主,给孩子订一门亲。这个词,现在的年轻人听起来,可能已经很陌生了,但在我们小的时候,还时兴,虽然已经开始吹“自由恋爱”的风,“说媳妇”的根基已经开始摇动,却还没有完全根除。这个新旧交替的时期正好让我赶上了。
        因为不提倡“自由恋爱”,没当事人多少事儿,所以“说媳妇”的时候,我大约才两三岁。这个年龄不确切,因为人说三岁就有记忆了,而我却全无记忆,只是从大人们后来的说笑中断断续续知道的,所以我猜大约也就两三岁。两三岁就“说媳妇”,未免早了点儿,但和“指腹为婚”比起来,还不算太早,再说,这也不能怪我,因为不是我自己决定的。
        给我“说”的媳妇是本村的,名儿挺好听,叫春梅,人也长得好,在村里是拔尖儿的,想“说”的人家儿多了,我的父母也垂涎,念念叨叨,说能说上这么个媳妇就好了。但是,他们却只“议论”,并不行动,所以只是个“话儿”,不是“事儿”。为什么呢?因为我属鸡,而春梅属狗,属相不合。有句老话叫“鸡飞狗跳墙”,是说家里乱得没法儿说了,鸡才乱飞,狗才跳墙,是一副逃散的景象。所以,鸡狗属相是不能做夫妻的。
        但这是“理”,“情”上,两家大人却都有点不忍割舍,所以并不真的“订”,却还要不时“说”。两个孩子碰在一起了,大人人们就要逗,给男孩子——就是我——说:“那是你的媳妇,快去把她的手拉住,拉到你们在家里去”。我便很服从命令听指挥地去拉。不记得当时是什么心情,但猜起来,大约是高兴的,要是不高兴,孩子是不会做勉强的事情。有时候,春梅高兴,就让我拉;有时候不高兴,我想拉她也不让。但不论拉得上拉不上,大人们看到小把戏了,所以他们总是高兴的,要哈哈大笑一番。
        据大人们说,我对这个“媳妇”似乎还很痴心,偶尔家里吃顿好的,还要个知羞地嘱咐一声:“给我媳妇留一点。”墙外有脚步声,也侧着耳朵听一听,说:“怕是找媳妇来了?”这些都成了我的把柄,不时被大人们当笑料拿出来抖搂一番,大家开开心。
        春梅那边,当然也不会被放过,不但有人要怂恿她拉“女婿”的手,还要让她认“公公”、“婆婆”。一次,她在田边用小手指抠“辣辣”(根可食,味香辣,孩子们常挖来吃),地硬,她抠不动,正好我父亲从旁过,她话都说不大清地叫起来:“奔奔(公公),给涅(我)挖辣辣来。”这话儿便成了经典的开心果,只要有我们两家的人,无论大人小孩,都会有人学说:“奔奔,给涅挖辣辣来!”每说一次,都会引起一串笑声。这话儿我上中学时还有人记得,还有当笑话说的,可见流传之久。
        当然,这个“媳妇”后来成了别人的媳妇,我也有了不叫春梅的媳妇,但这段“史”却一直留在记忆中。


被称赞

        事实上,这里所说的“第一次被称赞”并不准确,确切地讲,应该是“我所记得的第一次被称赞”。在这之前,比如我们现在称赞襁褓中的孩子“心疼”、“可爱”之类,一般孩子都得到过,但能记得的大约并不多。
        我记得的这次称赞,大约也就是在我三四岁的时候。确切年龄记不得,能记得的就是我那时也就大人们的腿那么高。
        当时,我正在院子里玩,看见爷爷从房里出来了,趿着鞋,走了几步,提起一只脚想把鞋穿好,不想年龄大了,没站稳,趔趄了一下,提起的脚又着了地,还差点摔倒。等他站稳,第二次提脚再穿时,我跑了过去,用头顶住他提起的那条腿,以防止他再趣趄,以便把鞋穿好。
        就这么简单的一个动作,不想爷爷竟受了大感动,立时将我抱起来,用胡茬子蹭我的脸,还在我背上拍了又拍,直夸我“乖”。奶奶出来了,爷爷高兴地告诉奶奶,夸我,“乖得很!”“是个好的!”“将来一定是个孝子!”他连说了几遍,说得喜形于色。晚上,妈妈也满脸是喜地问我,是不是今天扶爷爷穿鞋了?原来她也知道了我的“事迹”。以后,爷爷还多次给村里人夸,真仿佛是什么大事似的。
        说实在话,我那时觉得爷爷有点小题大作,那么小的一点事,值得那么大肆宣扬吗?说我“是个好的!”我听了当然也挺高兴,但说我“将来一定是个孝子!”我就有点惶恐。我那时连“孝子”是干什么的都弄不清,怎么能成为一个连自己都不清楚的什么呢?这话开始时还真的给了我一定的压力,我担心要有人问“你准备怎么成为孝子?”那就糟了,我可是什么都不知道!然而,却并没有人来考问我,于是,也就渐渐地没那么紧张了,剩下的便只有得了称赞的高兴,并且,在我以后的行为中,似乎都发生着影响。因为这次经验使我知道了,帮助人是好事,哪怕很小很小,也会使人高兴,会得到称赞,而得了称赞,自己也很高兴。这似乎是一个良性循环,在不知不觉中,把人往“好”的方面引导了。
        这件事那么小,却能使人数十年不忘,爷爷是农民,当然没学过教育学,但他的一点偏爱却让一个孩子一直记着,甚至影响了他的一生,倒是很值得想想的。


见裙子

        时代确实是进步了。以进步后的眼光回一下头,身后的风光也是很有趣味的。
        那是大约1958年前后的事,宁夏西海固来了许多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人,有男人,也有女人。有男人不奇怪,有女人事儿就多了。我那时刚好到海原县城里上初中,赶上了一件挺有趣的“事”儿。
        “事”其实很简单,一位外地来的女同志,见天儿热,就把从大城市里带来的裙子穿出来了,这事儿在她也可能觉得很平常,但她却没想到这是在哪儿。那时的西海固人不要说穿裙子,见都没见过。农村里的女同志,穿长腿裤子还要把裤腿儿扎起来,不扎起来,据说会煽起火,老天爷就不下雨了(看来女同志挺厉害)。县城里的人当然不一定相信“雨”的事,但对裙子却也觉得十分新奇。“裙子”一出现,县城里仿佛来了外星人,满街的人都有了共同的目标。大人们比较的有涵养,心里虽奇,但能忍住,只站定了远远地观看;小孩子们却没那股“忍”劲,满街道追着看,还笑、叫、拍着手儿跳;更有几个顽皮的家伙;紧跑几步;赶到“裙子”前面;伏在道边从下往上探看;想发现点什么。这有个缘故,那时西海固人特穷;一般人都只有一条裤子,没有裤衩一说;要穿长裤子当然就不用担心让人看到什么,但这么宽大的裙子;那是可以“看”的。所以;那些小家伙伏地而观;也是有来由的。
        这种阵势,除非瞎子、聋子,正常的人谁能承受得了。于是,“裙子”落荒而逃,硬是叫这些“土八路”给看败了。
        从此,断了裙子的路。近20年时间,海原县没有人再敢穿裙子,连那些在这里扎根的北京、上海人也不敢。
        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四人帮”被打倒了,才又有了蠢蠢欲动的人。有位女同志出差去北京,大约看北京人穿裙子眼热,也买了条裙子穿着过了一下瘾。她可能觉得这事很有纪念意义,特地着裙照了张相,准备拿回来秘密保存着,作为永久的纪念,却没忍住又拿给要好的朋友去看,于是朋友也就“没忍住”说给别人听了。一传十,十传百,弄得全县城都知道了。
        裙子又一次成了全县城的新闻。
        据见过照片的人说,她穿裙子并不“规范”,是在长裤上面套裙子,有点不伦不类,可见她人虽到了北京,思想却还在西海固,不过这已经难能可贵了。
        裙子真正在西海固遍地开花,大约是80年代后期了。那时我已经离开海原多年,是那里的朋友来说的,无意间很随便的一句“咱们那里现在裙子也都普遍了”。我听了半天无话,心里头仿佛结束了一个时代。

(李 明摘自《散文百家》2002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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