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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月
12
《读者》(乡村版)2004年第08期

乡镇干部苦难言 一年喝酒200斤(第34-35页)

发表于 2025-06-12 • 字数统计 2812 • 被 21 人看爆

乡镇干部苦难言 一年喝酒200斤

王欲鸣 万栋

  “无酒不成席”、“有酒没菜,不算慢待”、“喝酒也是生产力”··· ···在内蒙古自治区,陪人喝酒成了农村、牧区一些乡镇干部的难言之苦。部分乡镇干部估算一年能喝进100公斤白酒,“杯中物”不仅损害了基层干部的健康,而且助长了不正之风的滋生。


喝得好的一身病,喝得惨的要了命

  记者和好多乡镇干部谈起喝酒,他们几乎无一例外地大倒苦水,痛陈酒“害”。刚从内蒙古乌审旗某乡党委书记升为旗委领导的李某深有感触地对记者说:“在乡镇当一把手只能支撑个三五年,时间再长可受不了,喝得好的一身病,喝得惨的要了命!”
  记者最近在乌拉特前旗采访,就亲眼目睹一位乡党委书记中午招待人时喝酒的无奈状:和记者同坐一桌的有邻近3个乡的党委书记和旗里几个涉农部门的领导,邻桌坐的是从包头市某制药企业来这个乡招聘女工的几个负责人。乡党委书记开宴致辞一饮而尽后,举座共饮。紧接着他就开始按级别、分层次,跟两桌上的每个客人喝一杯,桌上的人又得表示感谢,每人又和他喝一杯,他自始至终就没动过筷子,待席终人散时,这位书记已喝得脸似猪肝色,连走路都有点踉踉跄跄了。
  “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不喝不行呀!这不,又来人了,晚上还得喝!”趁着酒兴,这位党委书记实话实说。
  巴彦淖尔市一位乡长曾告诉记者,他曾一天接待过8批客人,最后喝得不省人事,小便失禁,多亏司机把他送回了家。记者问过多个乡镇干部的酒量,得到的回答几乎不约而同:找不喝酒的乡镇领导太少了,一个乡干部一年至少也要喝进50公斤白酒,喝100公斤以上的也不在少数,一周喝醉两三次是平常事儿。有时根据“需要”,甚至早上吃早点都要上酒,称之为“硬早点”,有些从未早上喝过酒的客人觉得新鲜,一喝就喝到了中午。有时午宴喝得能和晚宴接上。
  血肉之躯如何能抵得住酒精长期的“毒杀”?一些精明的乡镇干部便想出不少既不伤感情又能尽量少喝酒的酒场“绝招”:“倒时少一点,端时洒一点,喝时留一点”;上酒场前揣上药片,开席前当着客人的面把药服下;中途借上卫生间之机躲上一阵子,让副职暂时应付,估摸时间差不多了,再回到场上;有时一连几场酒实在抵不过,待把礼节性的酒敬完,把上衣挂在椅子上,来个“金蝉脱壳”借机开溜,然后打电话让其他陪酒的人临走时把衣服带上··· ···


来的都是客,敬的都是神

  难道乡、镇里来人非领导陪坐不可?难道陪坐一定要喝酒吗?以下为一些乡镇干部倒出的“难言之隐”:
  乡、镇是我国最基层一级政权,“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该有的行政职能部门都有,难怪有人说乡镇就是一个“小国务院”。凡从上面来的人,都是能“管”得着或“卡”得住乡镇的“领导”。因此,“来的都是客,敬的都是神”。
  无事不登三宝殿。一般而言,只要来人首先就要找乡镇“一把手”,如果书记、乡(镇)长不出面,人家肯定就不高兴,认为对他们的工作不重视。工作完了就要吃饭,吃饭就要上酒,“有酒没菜,不算慢待”,要是不上酒,就会被认为没有受到礼遇。
  作为乡镇领导,坐在酒场上就得喝酒,所谓“若要喝好,主人放倒”。你要不喝或少喝,人家就会挖苦:“看来还是我们官小嘛,旗委书记坐在这儿看你喝不喝!”要么没多久就会传出闲话来:“那家伙太牛气,官不大,架子倒不小!”
  实际上大领导来反而喝得少,一般礼节性地喝上两杯就能过得去,吃饭时间又短。而那些部门干部来了那可得陪好,陪不好就抓住不放,等验收的时候找你的毛病,甚至在背后说你的坏话。


想要事成上酒桌,喝酒也是生产力

  不过,乡镇干部之间对“来客必饮,每饮必醉”心照不宣。如今乡镇日子不好过,由吃饭财政变成“讨饭财政”了,再加上债台高筑,日常运转十分艰难。因此大家都“削尖了脑袋”跑项目、跑资金。而这其中,酒是桥梁和纽带,在酒酣之余谈事,效果最好,因此,喝酒也是生产力。
  达拉特旗一位乡长深有体会地告诉记者,如今办事难,接待工作无小事。乡下较城市条件差,来人也没有个参观和娱乐的地方,陪着打麻将吧,赢了人家不高兴,输多自己又输不起,可总得找一项活动,也就只有喝酒了。不过喝酒确实能喝出感情,握十次手不如喝一顿酒。
  据一些乡镇干部讲,喝酒费用对乡政府的负担不是很大,一个乡一年也就三四万元,但通过喝酒到位的资金也许就是三四十万元。人家来了要接待好,等到真正要钱的时候,还得跑到上级的各个部门一个一个地疏通。


明知喝酒误事,地方习俗难改

  “谁也知道喝酒既伤身体又误事,可谁也不愿意破了地方的习俗,大家只好拼着命喝!”杭锦后旗一位乡党委书记如是说。
  不少乡镇干部坦言,乡镇工作本来就千头万绪,事务繁忙,还要随时应对这无休无止的酒局,实在受不了。尤其中午喝多了酒,整个下午除了睡觉啥也干不成,碰巧有时群众来找,太影响形象了,时间一长,群众都骂乡镇干部就是一群“酒囊饭袋”。回到家就更不用说了,老婆、孩子始终也不给个好脸。“上面压(压各种考核指标和任务),下面骂(老百姓看不惯),回家老婆不说话”,是乡镇干部的真实处境。
  但是,喝酒是内蒙古自治区一种由来已久的生活习惯,就是普通老百姓也知道“无酒不成席”的规矩。一些乡镇干部讲,就是平常工作中和农牧民打交道也得喝酒,有时好多解决不了的事情、做不通的工作,可能和群众好好喝上一顿酒,就万事大吉了。如今来人吃饭不上酒,反倒觉得不习惯。
  在内蒙古,“宁伤身体,不伤感情”的喝酒风气甚浓,甚至好多地方都形成一种“约定俗成”的规矩。例如,给客人敬酒前自己先“自摸”三杯,且美其名日“打铁本身硬”。客人一看,主人喝得豪爽,是真心招待他,也就不好推辞,结果只能是“一醉方休,两败俱伤”。
  “酒坏君子水坏路,神仙难出酒的扣”,酒多话多难免言多语失,大失风雅、闹剧迭出的场面屡见不鲜,甚至酿出好多悲剧来。


若要断酒害,须颁禁酒令

  一些基层干部认为,作为待客之道,适量喝点酒本无可厚非,但喝酒成了乡镇干部最大的“难言之苦”,这太不正常了,也非一个“风俗习惯”所能说得过去的,这其间所存在的现象值得深思。
  对于喝酒,少数乡镇领导也另有说法。曾在乡镇工作8年之久的临河市市委宣传部长杨文奎说:“当乡镇领导并不一定非会喝酒不可。融洽感情也好,办事也罢,难道除了喝酒就再没有其他的表达方式了吗?因此,乡镇干部喝酒负担过重,恐怕自身也难辞其咎。要说风俗习惯,恐怕乡镇长期以来‘一人下来十人陪’、大吃大喝等形成的’风俗习惯’亦在其中吧?”
  多数乡镇干部坦言,喝酒带来的负面影响的确很大。“喝坏了党风喝坏了胃,喝得老婆分开睡”,说得一点不假。但若不从制度上下“猛药”,乡镇干部想从酒场“突围”,尚需较长时间。
  一些乡镇干部建议,像公安系统出台的“五条禁令”效果就不错,值得借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或上级有关单位也完全可以出台一个“禁酒令”:8小时之内不准饮酒,8小时以外不准酗酒,并与考核挂钩,辅之以处罚等配套措施。从而,逐步形成好的习惯和风气。

(刘名远摘自《扬子晚报)200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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