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静的百合
先生出生在地道的农家。谈恋爱时,我就爱听他小时候那些赤脚抓黄鳝、光胳膊放牛、田梗上下棋、山坡上唱戏、草堆里做梦的趣事。与他相比,我觉得我的那种穿公主裙、吃冰激凌、唱着“我是一朵小红花”长大的童年真是苍白无趣。因而,受到相反相吸的思想影响,我下定决心嫁给了他。
整个世界都是男人的天下,而家一定要是女人的天下。这是我灌输给先生的思想之一。平心而论,我想,我之所以能吸引先生,多半是因为我爱干净、优雅、自立,还有就是脑子里总是能不断地冒出怪点子、怪想法。这也难怪,先生是学机械的,而我是做广告的嘛!先生自接受我的思想之后,我就自然而然拿到了新房装修的主动权。我按照西式设计,将我们的新家设计得温馨雅致。直到蜜月的前一天,我才携先生入住。
想不到第二天一早,先生去蹲厕所,良久出来,向我抱怨:“那么高,蹲上去怎么也蹲不稳,害得我还摔了下来,差点摔成脑震荡。”我大惊,叫他再回厕所蹲给我看。只见他手撑着墙,小心翼翼地先将一只脚踏上坐式马桶的光洁的盖沿,然后再摇晃着身子将另一只脚放到另一边盖沿上。这样一来,差点得脑震荡的不是他,而是我,因为我笑得晕倒在地,头撞到了白瓷墙壁上。悲哉!我真的嫁了个“农”夫。
当“农夫”习惯了坐式马桶之后,我又面临一个新的难题,那就是他总是把东西乱放。比如,他一回家就脱下袜子,并将袜子放到茶几上,或者他把啤酒瓶子放在洗手间的台面上。我说他,他还振振有词地说,他小时候袜子一周才洗一次,现在一天就洗一次,真是干净得可以吃下去了。还有我们的洗手间比他小时候家里的饭桌都干净,不用说放个啤酒瓶,连在里面喝酒都可以。最后无法,我只好在家里墙上钉了一个家居物件安放表,在上面标明:旧报纸放哪儿,臭袜子放哪儿,内裤、冬衣、春衣分别放哪儿。不过效果甚微。
“农”夫还有一个习惯,不管家里空调开得多么冷,他一回家准要脱下衬衣、长裤,只穿一个中裤,就这样裸着大半个身子在屋里晃来晃去。你说他不雅观吧,他说这是在家里,他为何要委屈自己?他从小到大,每个夏天都是光着上身过来的,所以他说他穿不住衣服,总觉得衣上有刺一般,扎得难受。害得我夏天从不敢邀请女友来家里玩。
结婚满100天,我特意在家里准备了烛光晚餐。谁知,他一到家就将蜡烛吹熄,将吊灯打开。我怒目而视,他却说小时候家穷,而农村又常常停电,他妈妈就老是点煤油灯或蜡烛,在那样昏暗的灯光下,他觉得吃饭吃得人心里直敝气,哪有点着百瓦的大灯泡吃饭来得爽呢?所以呀,既然要庆祝那就让灯亮起来吧。然后就批评我的做作,100天也要庆祝。10天、50天、60天··· ···不庆祝呢?我看呀,其实每天都该庆祝,谁说101天就不该庆祝呢?我心大喜,以为他很珍惜我们在一起的每一天,觉得他总算说了一句浪漫的话。谁知他话锋一转:“这样我就每天可以吃到我爱吃的回锅肉了嘛,哈哈!”说着就拈了一块放进嘴里。原来,我在减肥,而他也有发福的趋势,所以我就从菜单上砍掉了他最爱吃的回锅肉,而今天是为了庆祝,所以才破例。唉,“农”夫呀“农”夫!
还有一点就是,“农”夫从不爱去西餐厅、酒吧,他也不吃麦当劳、肯德基。他嫌西餐太麻烦,而且贵得出奇。酒吧太吵闹,喝酒嘛最好还是在自家阳台上喝。麦当劳、肯德基甭管吃了几个套餐,他还是会念叨着“还没吃饭呢!”他标准的饭就是白米饭加回锅肉、我的早餐只吃水果喝咖啡,而他的早餐非要吃油条、包子加小米粥。我的饮料只有矿泉水,而他就一定要喝可口可乐,那是他考上大学那年第一次喝就爱上了的。而且他抽烟只抽3.5元一包的“特美思”,从不抽外烟、不管他的工资从1000涨到3000再涨到5000他还抽“特美思”。我不抽烟我却尝过“紫罗兰”、“骆驼”、“三五”。也许这就是我和他的区别,他爱上一样东西就会爱一辈子,在他的眼里,只要是他喜欢的就是最好的。而我呢,我对生活抱一种尝试的态度,比如香水,我会春天用“雅顿”,冬天用“兰蔻”。比如菜肴,如果可以,我会每次都尝试点不同的东西来吃吃。我不会真正深刻地爱上某种东西,因为这个世界每天都在变化,我只知道我今天爱什么,我不能确定我明天会爱上什么,我惟一能确定的是,我会永远爱我自己。
最可恶的是“农”夫从不甜言蜜语。我们交往三年之后的一个秋天,我告诉他我要去肇庆旅游,他慌忙要回去请假。我说不要你去,我一个人去。真的?他睁大了眼。分别的七天里他一如既往地只是发短信问我在哪里,有没有吃饭,睡得好不好。语气淡得像我正在喝的矿泉水。玩毕归家,居然在邮箱里找到一张卡片,我记得好久都没收过卡片了,当然电子卡片除外。
王妮歌(你看,还写全名?难道他都不会肉麻一下,叫一声妮妮吗),想了好久,我决定将我每月的工资都上缴给你管,你乐意吗?张小牛于×年×月×日。
哼!他难道不知道像我这样的小资是最怕为钱所累的吗?如果我结了婚,我也会要求AA制的。顺手将卡放在桌子上,不想被妈看见了:“哎呀呀,傻妮子呀,小牛这是在向你求婚呢,快快快!”在妈的眼里,能够收缴男人的工资可能是最大的快乐了。可是,天下有这样求婚的人吗?他难道就不懂得说点好听的吗?比如,白话一点“让我和你一起慢慢变老”,或者古典一点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吗?来得这么俗套,上缴工资,你看人家多悲壮呀。
然而,不得不承认,在小资和另类横行的时候,我觉得我家的“农”夫才是真正的酷呢,所以我嫁给了他。
时至今日,感慨颇多,一言难尽。总而言之,家有“农”夫,不亦快哉!
(朱石林摘自《人生与伴侣》2002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