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平
地方有不少官员主张土地私有化,专家、学者中主张土地私有化的也大有人在。甚至有不少学者认为中国“三农”问题的根在于土地公有制,认为只有土地私有化了,农民就有了产权、有了人权、有了一切,国家就有活力了,就可以进入一个理想世界了。
我过去在许多场合表明了我对农村土地私有化的担心,今天我明确表示反对土地私有化。我的担心和反对的理由如下:
第一,中国农民中绝大多数没有私有化的要求。我到过很多地方的农村,在我与农民的交往中,没有听到、见到农民对土地私有化的要求。我认为,农村土地私有还是公有,是继续搞家庭经营还是股份合作经营或是其他形式的经营,应该由农民自己选择,实践证明,农民自己的选择比精英们的英明抉择要高明得多。
第二,现有农村土地制度并不影响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有人说:如果土地不私有化,土地就流转不起来,就无法搞规模经营。
农民回答说,只要种地能挣钱,土地就自然会流转起来。内蒙古大兴安岭地区的农民对我说,他们有了一个土地流转的好办法:进城的农民可以用自家的责任田做抵押,每亩可以得到5000元的进城发展的资金,抵押期一般为10年,村长是交易的裁决人。出资人在10年内享有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而进城人则享有无偿使用5000元资金的权利,实际上是1亩地的租金交换5000元资金的利息。10年期满,双方完璧归赵,也可以再次交易。在这种产权的交易过程中,也自然发展出了土地使用权交易的中介组织——土地信用合作社。为什么内蒙古大兴安岭地区的农村能发展出这样的土地流转模式呢?因为土地负担较轻,每亩地负担才20元,土地使用权有较高的收益,可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自愿有偿转让。像中原地区,土地负担重,土地使用权是负收益,土地的使用权自然无法实现自愿有偿交易。因此,现有的土地制度并不影响土地的流转,影响土地流转的是与土地相关的税费负担政策。
中国农村是不是一定要搞像国外农场那样的规模经营呢?是不是搞了规模经营可以有更高的效益呢?中国现在每年新增1100万人,保持8%的经济增长,每年只能从农村转移800万人进城,40年后,中国农村的人口依然还有8亿多,人均耕地不到现在的水平。所以小农经济是中国农业经济的长期现实的选择。在未来50年,中国农村劳动力的基数始终保持4亿以上,而实际只需要1亿劳动力,因此,技术进步对劳动力的替代并不一定能降低成本,增加土地产出,精耕细作是中国农业的优势,不能丢。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要私有化?
第三,任何一种制度的建立,都有其相应的制度建立必要的环境条件,在权力集团化、个人化、私有化的农村社会里,何以公正地推行土地私有化?在国有企业明晰产权的过程中,大量的事实是“富了方丈穷了庙,大多数和尚下岗了”。工人是有组织的,且在产权改革的过程中被权力与资本合谋得一无所有,何况一盘散沙的农民?更为要命的是,全国农村集体有几千亿的债务,债主主要是干部和干部的亲朋,如果允许土地私有化,必然是先拿土地还干部及其亲朋的债,农民能分到什么?我一直以为农村债务、特别是干部债主化是农村一个十分严重的不能回避的重大经济政治问题。所以,我在《我向总理说实话》一书中,对农村债务的形成过程、结构、危害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描述,我是希望全社会对底层社会不同阶层之间的尖锐矛盾有一个较为清晰的认识,理性地选择中国社会变革的方向。可惜,鼓吹土地私有化的人似乎越来越多了。试想,如果国家允许农村土地私有化,很多干部会在一夜之间成为大地主,很多农民很快会成为无地游民,我们为什么要把中国农村社会拖回到上个世纪的30年代呢?在上个世纪30年代失去土地的农民只有3亿多,现在将是6亿多啊!一个国家有世界1/9人口的无地游民,那将是一个什么样的局面啊!
第四,土地是一个特殊的蛋糕——做不大且越来越小的蛋糕,是不可以多次分配的,经济学的蛋糕理论是不适用的。这种稀缺性决定土地不能当做一般的商品和生产资料来分配。温铁军先生的“农地在中国的最基本的功能是社会保障功能”的观点经常受到批判。批判者说,当大量的农民失地、失业后,我们可以把农民纳入现代社会保障体系。
我无法想象一个人均国民生产总值1000美元的中国,怎么能建立起8亿农民的现代社保体系。不说咱们中国做不到,我们转移6亿农民给美国,经济总量9倍于我们的美国佬恐怕也无能为力!
第五,任何一个制度的确立,只有当制度收益大于制度成本时,制度才能建立起来。“分田单干”之所以能建立起来,是因为“分田单干”后劳动者的积极性提高了,每亩能增加300斤产量,尽管“分田单干”也要支付成本——管理成本增加,但收益减成本是一个正数,这是新制度建立起来的根本原因。如果现在搞土地私有化,谁说清楚了制度收益与制度成本之间的关系?天还是那个天,地还是那个地,人还是那个人,生产方式还是那个生产方式,难道把承包制改成私有制就能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那我要问: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在土地私有化的制度条件下,为什么就民不聊生呢?
第六,站在5000年历史的长河中看,毛泽东及其领导的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国的最伟大的历史贡献就在于完成了中国漫长的农民革命。农民革命的核心即是土地革命,历史上的历次农民革命运动大多是以“打土豪、分田地”为革命目标的,而毛泽东在实现这个目标后并没有停止,随后中国共产党人又建立起了土地公有制度,至此土地革命的任务才算真正完成。上个世纪后期以来,在中国农村经常出现局部性的农民反抗,但这种反抗只是以反贪、减负为主要目标,是局部的“有限革命”,当打倒了乡村贪官,这种“有限革命”就结束了。假如中国的土地制度真的回到了上世纪30年代的私有制,中国也许就可能爆发农民革命运动。因此,中国维持和完善现存的土地公有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国几千年的农民革命运动,是中国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制度迟迟得不到发展的最根本的原因。每一次农民革命运动,都是一次以土地为核心的财富的洗牌,每一次这样的洗牌,都彻底地破坏了农业经济基础,而建立在农业经济基础和农村市场之上的初级资本主义经济及其制度也必然荡然无存。假如中国再来一次“打土豪、分田地”的农民革命运动,国民经济的墙角——农业经济将会受到彻底破坏,中国农村的惨状不言自明,而建立在农业经济和农村市场之上的城市工业经济必将受到毁灭性的打击,不仅如此,城市将有无数的人死于饥饿。农民革命和城市革命不同,农民革命是地权平均化的大洗牌,动摇的是经济基石。城市革命是集团和个人要求政治权力平均化的大洗牌,动摇的是腐朽的政治集团的权力基础,其对经济的破坏力较农民革命小得很多。一个国家如果不能完成农民革命,就不可能强大起来。从这个意义上讲,农村土地私有化是开历史倒车。
当今,中国的社会矛盾同“过去”相比,基本相同,依然是那些“山”,惟一的不同之处即是土地公有。如果富人还要打穷人土地的主意,那不妨再读读历史吧。
(魏玉梅摘自《合生》2002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