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国强
南太平洋岛国新西兰,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历史文化,便使其逐渐积淀、形成了自己独具特色的自然景观和人文习俗。同时,又由于它是“英联邦”的成员,因此,在制定本国的法律时,就需要考虑既“融入”英联邦的“政治色彩”,又“兼顾”新西兰的“本国国情”一样,就难免“糅合”出一些颇为有趣的“混血儿”,以致在本应十分严肃的执法过程中,也时常会闹出一些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来。
一次,一个大大咧咧的毛利男子,在获悉有一家人举家外出旅行的“情报”后,不禁喜出望外,向“线人”支付了少量的“情报费”后,赶紧准备好作案工具,开了一辆8吨的大卡车飞也似的赶至那户人家。
由于新西兰各户居家之间常常相隔一定的距离,邻里四舍又往往少有沟通,因此,当这名毛利男子驾着卡车大摇大摆地来到现场时,根本就没有引起他人的注意,个别邻居甚至还以为他是搬场公司的,奉召前来为这户人家搬家呢——这无疑为该窃贼行窃开启了方便之门。
不巧的是,毛利男子得到情报的时间稍稍晚了几天,而出外旅行的这户人家恰好又因故提前两天回来——这样,谁都不愿意看到的事情终于还是发生了:当窃贼正为屋内琳琅满目的物品而心花怒放、手舞足蹈、准备放开手脚“大干一场”时,房屋的主人却冷不丁地出现在他的眼前,用一种愤怒、鄙夷的目光逼视着他··· ···
到了这个分上,毛利男子知道潜逃已不可能,反倒横下一条心,破罐子破摔了:“被你逮着是我的无能,算你走运,随你怎么处置吧!”说罢,便毫不客气地坐在沙发上,点燃一根香烟静候这户人家的发落。还能说什么呢?男主人别无选择,只得拿起电话,向警方报警。
警方接报后,一方面当即嘱咐男主人,在警察未到现场之前,绝对不能擅自处置行窃人,更不能打骂他,否则就是侵犯了此贼的“人权”,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一方面,又在电话里警告毛利男子说,必须老老实实地在原地呆着,不许继续作案,警察将在20分钟之内赶到··· ···如此这般,双方倒也相安无事,各自等待着警察的到来。
然而,也不知道是警察一下子赶不过来呢,还是他们有意对毛利男子“网开一面”,20分钟过去了,警察就是没能到达现场。于是,被关照过不许侵犯窃贼“人权”的男主人,出于无奈,只能一改刚才那怒目而视的神情,转而以商量的口吻对窃贼说:“再等5分钟怎么样?”那毛利人也不做正面回答,只是不冷不热地反问道:“如果仍然赶不过来怎么办?”“那··· ···那就只能让你走人了。”说此话时,男主人显然强忍着一种失望和痛行。
过了几分钟,警察依然没有出现。这一回,角色居然戏剧性能发生了意想不到的大转换——男主人几乎由“商量”而变成“哀求”了:“先生,您就不能再等一会儿吗?警察或许马上就要来了呢。”
“对不起,已经给你们面子多等了5分钟。我很忙,没有闲工夫再傻等在这里——失陪了。也不容男主人多说,毛利男子便径自向停在门口的卡车走去,踩下油门,扬长而去··· ···那一家受害人既不能阻拦他,也不能滞留他,更不能拘押他——否则将因侵犯此人的“人权”而使自己受到法律的制裁——于是,只好眼睁睁地目送窃贼离去。
执法需要证据,这是许多人都懂得的道理。然而,证据构成、认定的方式,则不同的国家各有差别。
一天,一个年轻的中国移民用自己多年的积蓄购置了一辆心仪已久的跑车后,便兴致勃勃地驾着它“飞”到马路上,情绪高涨地浏览起马路两侧的风景来··· ···也许是新车的性能非同一般,也许是驾车人的心情实在太好,车子不一会就拐到了高速公路上。此时,驾车人已进入一种忘乎所以、飘飘欲仙的境界,脑海中根本就没什么新车“磨合期”的概念,驾着车越跑越快,大大超过了规定的车速。
早已有一辆正在巡逻的警车悄悄盯住了这辆跑车。驾着警车的同样也是一名热血青年——所不同的是,前者是一个黄皮肤、黑眼睛,经过自己的努力刚刚圆了“购车梦”的中国移民;后者则是一位白皮肤、蓝眼睛,经过严格的考试刚刚结束“实习期”的新西兰警察。起先,还在普通的马路上时,后者只是觉得前者的车子开得有些快,便想稍稍跟一段路,若前面的速度放慢了也就没有再跟的必要。岂料,前者在驶上高速公路后,竟然越开越快,越跑越“疯”,以致后面的车差点被甩掉——这可激怒了那位年轻的新西兰警察,在“制止违法”和“建立功绩”双重欲念的驱使下,他便也开足马力,不顾一切地追将上去,紧紧“咬”住前面的那辆“疯”车不放··· ···
且说,那个中国青年驾着跑车在高速公路上得意忘形地狂飙了很长一段路后,突然发现后面有一辆车子正紧紧“咬”着自己,不禁感到有些奇怪再从反光镜里细细观察,这才看清:居然是一辆警车!他的头脑猛然醒悟,终于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 ···然而,不一会他却发现了一个秘密,脸上竟然露出了一丝笑容··· ···
原来,这位年轻人前几年在新西兰读大学时,曾对该国的法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对其中的有些法规——交通法规,做过较为深入的研究。现在,他正是因为发现后面的那辆警车在执法中存在着明显的漏洞,才暗自庆幸此次将“化险为夷”··· ···这样想着,便又开足了马力,继续狂飙自己的跑车。
后边那个急于立功的年轻警察,全然没有意识到自己在执法中存在的漏洞,更不可能料到前面那个肇事者已在悄然思忖将利用他的漏洞而“赠予”他一点教训——在“功利欲”的驱使下,他一鼓作气,快马加鞭··· ···终于在20分钟后拦截住那辆嚣张的超速车。可是,正当这位初出茅庐的年轻警察欲以胜利者自居向肇事者“依法”实施处罚措施时,却未料谙熟新西兰法律的对手竟然义正词严地反指警察是“诬陷”,是“捏造事实”——根据新西兰有关的法律条规,认定此类案件必须要有证人——而这位徒有“办案冲动”立功热情”的执法者,却提供不出任何的证人。
直到现在,这个可怜的新西兰年轻警察才幡然醒悟,后悔不已:平时巡逻时同车的总有两三名警察,而今天就自己一人,怎么就会稀里糊涂地去“执法”呢?最后,只能向对方连赔不是,才算了事。
(朱志钦摘自《东方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