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飙
曹彬在宋初曾官至枢密史。当初,他在徐州的时候,手下有一个年轻的小吏因办事疏忽而导致失职,按规定要处以杖刑,可在处理小吏的时候,他却在处理文书上写下“缓杖”二字。
大家都知道曹彬从来都是执法如山,还以为他这次要法外施恩呢,也就没有在意。可是过了几个月后,大家都早已把这件事忘了的时候,曹彬却对手下的人说:“某吏的失职之事,其杖刑可以执行了。”
打完板子之后,手下人都感到莫名其妙有人实在忍不住心中的困惑,就问道:“某吏失职是在数月前,为什么其杖刑却等到现在才执行呢?”
曹彬叹了口气说:“那时,我曾偶尔听到有人说他刚娶妻才两天,如果杖之,那么他的家人一定会说是新娘带来的晦气,并会进一步说她妨夫,那么其公婆就不会再尊重这个‘丧门星‘,甚至会对她进行辱骂或殴打,这样她在这个家里还能活下吗?这样的事也不是没有发生过啊!所以,为了防止这样的事发生,我故缓之,虽然晚杖了几个月,但我并没有枉法啊!”
人们听了曹彬的回答,无不对他的善良和恻隐之心而叹服。
做人善良,办事富有人情味,可以说是贯穿于曹彬一生的处世原则。
周世宗显德年间,曹彬奉命出使吴越,吴越人知道周世宗早晚有一天要统一天下,由于曹彬在后周王朝的地位,许多达官贵人都暗中给他馈送重礼,希望日后好给自己留条后路。然而,曹彬都一一谢绝了。
办完了公事,在乘船回来的路上,吴越王钱俶派人乘轻舟为曹彬送上重礼,显然也是为了让他回去后多给自己美言几句。曹彬坚持不收,一连送了三次都被拒绝,但到了第四次的时候,曹彬却吩咐收下,并叹道:“我曹彬虽非贪财之人。吴越王如此再三地送礼,正是想有求于我,我若再不收下,让一个国王的脸面往哪里放啊?何况我要是再拒绝下去,一定也会有人说我是为了贪图名声啊!”
回到朝廷,曹彬复命后,立即就把吴越王送的金银财宝献到大堂之上。周世宗了解曹彬的为人,知道他是不得已而为之,就强令他收下礼物。曹彬不敢抗旨,只得谢恩,把礼物带到家后就分给了手下的人,自己竟不留一分钱。
陈桥驿兵变,赵匡胤黄袍加身做了皇帝。一日,赵匡胤对曹彬说:“我当初做殿前都点检的时候,就非常欣赏你,有心想与你交朋友,可你为什么总是故意疏远我呢?”
曹彬答道:“我作为周室的近亲,又在朝内任职,恭敬守职还怕有什么过失,哪里还敢有妄自结交的念头呢?”
从此以后,宋太祖更加器重他。显德七年,赵匡胤为了统一天下,命曹彬率大军消灭最后一个南唐王朝。大军所到之处,无不所向披靡,至八年春,大军已围于金陵城下。长围中,曹彬总是故意缓攻之,一再致书李煜:“事势如此,金陵城已指日可下,所不忍心的是一城百姓也惨遭涂炭,愿你能以全城的人民为念,早日归命于天朝,才是上策啊!”然而,李煜是个没有主见的人,群臣又意见不一,总不能决断。
至年底,攻城愈急,城将破之时,曹彬突然称病不问事,众将不知如何是好,都来看望。曹彬说:“我的病并不是药所能治愈的啊!除非诸公愿诚心自誓,破城之日,不妄杀一人,我的病自然也就好了。”诸将明白曹彬的良苦用心,便焚香为誓。
两日后城破,大军直捣李煜的皇宫,李煜率百官投降。诸将严格约束兵众,全军畏服,竟无一人敢放肆。
(史国珍摘自《做人与处世》2002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