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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月
14
《读者》(乡村版)2003年第6期

趣话阎王(第37页)

发表于 2021-08-14 • 字数统计 812 • 被 487 人看爆

趣话阎王

张玉庭


  阴间最大的法官,当然是阎王。因为来到阴间的鬼魂究竟“前途”如何,都要由这位阎王说了算。
  那么,这位“大法官”能不能公平执法呢?请看下列故事。
  一次,三个鬼魂被押到了阴间,他们生前分别是妓女、小偷与医生。
  当阎王问妓女在阳间从事何种职业时,妓女答曰:“我专门收容一些无家可归的男人,让他们也能过过夫妻生活。”阎王立刻赞曰:“如此知书达礼,实乃好人,准你重返阳世。”
  当阎王问及小偷时,小偷答曰:“回老爷,我在阳间专门帮别人拿东西。有的人口袋太重,我就帮他分担点;有的人东西没藏好,我就帮他收起来;有的人东西太贵重,我怕他弄丢了,就收了来替他保管。”阎王立刻赞曰:“如此助人为乐,实乃好人,也准你重回人间。”
  这时,站在一旁的医生发现阎王又上了当,便说道:“不对!他们骗你,我常将快死的病人治好,这才真叫做好事呢!”不料阎王听了勃然大怒:“怪不得病人常常忘了给我送礼钱,原来是你在捣乱!来呀,把医生打进十八层地狱!”于是,真正的好人成了坏蛋。
  请注意这个故事,这里的阎王,就是个既贪婪又浅薄的“法官”,稍稍误判一下,就立刻弄得冤案迭出!
  确实,在许多故事中,“阎王”都是贬词,被称为“阎王”的人,也常是些凶恶狰狞、磨牙吮血之辈,但纪晓岚却偏偏别开生面,在《阅微草堂笔记》中描绘过一个卓尔不群的阎王:
  一个在官场上“混”了许久的“混官”来到阴间,对阎王自吹道:“下官一向清廉,所到之处,连一口水都不曾喝,虽无功可言,但也没有过错。”不料阎王立即反驳:“设官乃是为了兴利除弊,如果不贪即为好官,我在公堂之上设一木偶,岂不是远胜于你?”
  好个阎王,果然妙语如珠:不把好官的标准定为不贪,此说已够不同凡响!认定好官不是木偶,此言更足以振聋发聩!
  不信您细品一下:木偶式的官的确不贪,但这样的官能带领百姓冲锋陷阵吗?
  纪氏笔下的这位阎王,果然令人刮目!

(张兴摘自《西安晚报》2001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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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支书』的故事(第38-40页)
山核桃的滋味(第36-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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