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柏军
我参加高考时,家还在乡下。高考的前一天,父亲把我送到了县城,并在旅社为我租了一个单间。父亲在交完住宿费用并给我留足了考试那几天的伙食费及回家的车费后,就匆匆忙忙地走了,因为那时候回我家的客车每天只有两趟,错过了当天就无法回去了。
我洗了脸,刚想拿出课本做最后的复习,不想父亲又回来了,他给我提了一袋橘子:给你这两天打牙祭。对于父亲的举动我有些奇怪,因为那时候我家人口多,这么好的水果只有在过年时每人才能吃上几个。我数了一下,一共是12只橘子,我抓出了3只,然后把余下的推给父亲:这些你拿回去给我弟妹吃吧。父亲又把橘子给我推了回来:让你吃你就吃,一会儿我回去再给他们买。
我看了一下墙上的时钟,还有半小时就要发车了,就赶紧催促父亲快点走。不知为什么,这时父亲却有些不着急了,他把已经对我说过无数次的考试注意事项又跟我叨咕了一遍,这才起身回家。走的时候,还交代我:吃完橘子,那皮不要扔,拿回家泡水喝。
三天后,满身疲惫的我拎着12只橘子皮回到了家。刚一进门,就被弟弟妹妹缠住了:大哥,爸爸说你回来就有橘子吃了,是吗?我一下愣了,问父亲:你没给他俩买橘子啊?父亲一瘸一拐地走过来,接过我手里的方便袋,对弟弟妹妹说:傻孩子,你们不懂,橘子不好吃,橘子皮泡水那才叫好呢!
我问父亲:爸,你脚咋啦?父亲嘻嘻一笑:那天送你回来没赶上车,我就走着回来了,脚上磨出了几个泡,不碍事。
我一听,一下子愣了,那可是五十多里山路啊。联想起父亲那天不慌不忙的样子,我马上意识到:父亲实际上是把回家的路费给我买了橘子!那一刻,不知为什么,我抱着弟弟妹妹泪流滚滚。
一个月后,我收到了高考落榜的消息。我没有复读,而是在那一年冬天穿上了军装。所幸的是,在我参加工作后,弟弟妹妹先后都考上了大学。我的工资几乎全部都给了他俩,但我至今无怨无悔,我觉得我有责任帮父亲承担起家庭的担子,哪怕仅仅为了那12只橘子。
(吴书林摘自《贵州政协报》200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