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复兴
老北京人过去在立春这一天,无论男女老少、贫富贵贱,一律是要吃萝卜的,叫做“咬春”。
民俗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说,是非常有意思的,渗透在这节气中的民俗,有着农业社会特有的内涵,质朴却耐人寻味。为什么不去吃梨或别的好吃一点的水果,而偏偏要吃萝卜?萝卜就真的那么好吃?老辈人说:这是取民间“咬得菜根断,则百事可做”之意,可解决春困春荒青黄不接之难,先苦后甜,图的就是这个吉利,要的就是这个精神气。
旧时老北京城这一天会有许多卖萝卜的小贩,沿街串巷挑担叫卖“萝卜赛梨”,声声脆朗朗,宛转悠扬。那时所卖的萝卜,都是在地窖里精心保存了一冬的,保存不好萝卜心就会糠。这个“糠”字是北京人对萝卜的专用语,是说萝卜心的水分失去,如棉花套子一样没个咬头了。那时所卖的萝卜一般有两种,一种是北京本地的心里美萝卜,外表佛肚般富态,切开来五彩缤纷;一种是天津来的青萝卜,外表像林黛玉一样清秀,里面是一色的水灵灵的绿。卖萝卜的大多都会削萝卜花,大地上花事尚未来临时,花样繁多的萝卜花是点缀春天最早的色彩了。
吃萝卜、摊春饼、炒和(音火)菜,是立春这一天无论达官贵人还是黎民百姓餐桌上的保留节目。曾有《咬春诗》云:“暖律潜催腊底春,登筵生菜记芳辰。灵根属土含冰脆,细缕堆盘切玉匀。佐酒暗香生七荚,加餐清响动牙唇。帝城节物乡园味,取次关心白发新。”当然,这肯定是阔人家的“咬春”,否则不会将萝卜切得细缕玉匀、登筵堆盘的。但诗中所说的乡园之味、民俗之理,却是不分庙堂布衣的。而一个“咬”字,将人们对春天的感情说得最是意味无穷。
去年春节的前三天是立春,这一天,我和朋友到一家饭店吃饭,想要个萝卜“咬春”,上来的却是朝鲜泡菜的萝卜,上面洒着一层红红的辣椒,砌制得哪还有萝卜本来的清新冰脆?北京的餐饮昨儿粤菜、今儿川菜、明儿沪菜,像是包装的歌星一样,轮番次第,一会儿就是一个菜系走红,却再难以找到“萝卜咬春”这道菜了。
今年立春是在春节过后初八这一天,大街上倒是有好几个卖萝卜的,论堆儿卖,一元钱一堆。我买回家几个心里美萝卜,切下一块给儿子,让他要“咬咬春”,他只咬了一口就把萝卜扔进茶杯里。如今春困春荒不再有,各色水果有的是,连美国的蛇果和提子都有,谁还惦记着萝卜?即使它水灵灵脆生生赛过梨,毕竟不是梨。
(是 强摘自《新民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