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卫京
住在乡下的人总是对城市有一种渴望。
但又往往说不清渴望的是什么,是渴望商场超市中那些琳琅满目的商品吗?是渴望大街上高楼旁那些永远闪烁着的霓虹灯吗?是渴望在那熙来攘往的人群中活一个潇洒快活吗?还是渴望着那繁华之后的尊严与体面?
好像都是,又好像都不是。
如果能在城市中住下来,乡下人又很快能感觉到城市生活的种种不便与种种无奈:商场里那些琳琅满目的商品中,有些是很多城里人也买不起的,逛商场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饱眼福而已,必需的日用品在乡下也能买得到,而如果没有那些价格昂贵令人买不起的东西,也没有那些精美而无多大用处的东西,商场也就毫无诱人之处了;公园里虽也常有假山、假水亭台楼阁,但在钢筋水泥间辟出的一块绿地难比真正的田野中的清风爽快怡人;城市中的霓虹灯大都与商业利益有关,诱你花钱,好让某些人挣钱;城市中的人很难显出个性,不管你多么奇装异服多么新潮时尚,总还有人比你更奇装异服更新潮时尚,你永远不是最抢眼的。也许生活就是这样:当人群中的每一个人都光彩夺目,那么每一个人就都没有了光彩。
当乡下人在城市里定居下来,习惯了城市中的一切后,就发现了生活在城市中的种种好处:有钱你可以尽情地花,有很多东西让你喜欢让你痛快地掏钱去买;有才华你可以尽情地施展,有很多机会很多渠道可以让你用才华来换取自尊和金钱,商场、公园、网吧、书市等场所,能让每一个人都可以找到自己的归宿和寄托。
再还乡时衣必锦礼必丰,同时乡下的亲人待自己也隆重周到,那种羡慕与佩服的脸色,那种尊敬与信赖的眼神,是那么使人满足,生当如此啊!自己活得潇酒快活,在别人眼中体面尊贵。其实,城里的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欲望和烦恼,但在乡下人心目中,能在城里混口饭吃,或者挺不错地活着,就已经令人羡慕令人敬了。
城里人的根虽然都在乡下,但根上长的茎已离开了土地,茎上的叶更远离了土地,叶中的花就容易忘记了土地,所以大多数城里人瞧不起乡下人:既贫又穷的人显得既脏又丑,由于不善与人打交道又往往表现得木讷而笨拙,在精明伶俐的城里人面前,乡下人更加局促而猥琐。
于是,乡下人就更加渴望城市,想自己这一辈子是没有指望了,就把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盼望着他们能学业有成,堂堂正正地走进城市,做一个文明而富裕的城里人。
有的孩子走出乡村走进了城里,与其说没有辜负父母的希望,倒不如说是服从自己的渴望更合适,因为那些实现了父母愿望的人,其愿望与父母的正好一致。另有一些孩子被父母视为“逆子”,也未必就没有出息,只是自己要走的路与父母希望的不同罢了。在这个世界上,谁又能真的管得了谁?只有自己能决定自己做一个怎样的人!
学业有成而留在城市里,是最普遍也是最合适的进城方式了,因为这时的人没有家室和儿女的牵挂,可以在任何地方扎下根来。一旦结婚生子就有了根,有了牵挂,就再不能自由飞翔了,而且一个人若过了三十岁就很难再开辟新的事业,再由乡下进城也就不大可能了。
第一代进城的人与乡下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父母、兄弟或姐妹的暂住,邻里、乡亲或幼时玩伴的来访,都让人想到自己的本质是乡下人,虽然改变了装束和说话的腔调,乡愁总是与那个小村子有关,年纪越大就越想回去看看。这些人的后代就是纯粹的城里人了,城市就是他们的出生地和故乡。可是越现代化的城市就越没有特征,以某个城市为故乡的人能很快地适应另一个城市,因为城市与城市的不同远远小于乡下与城里的不同。纯粹的城里人不消自己努力奋斗,就可以有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城市的孩子跟乡下的孩子相比,即使不够勤奋和聪明也可以有一份不错的工作。从这个角度看,第一代进城的人不但能实现自己的梦想,还可以福及子孙,泽被后代,真是一件功德无量的好事。
进了城的一般就出不去,儿孙也出不去;进不来的就遥遥地渴望着城市,越看到有人进了城,就越渴望得急切。
其实,不管是在城市里还是在乡下,都可以把日子过得快活舒心。
(邵宝珠摘自《中华散文》2004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