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抒
红军的创建是从土地革命战争初期开始的,在这之前,中国共产党还没有自己独立的军队。1927年8月1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部分原由党掌握和影响的国民革命军在南昌举行武装起义,诞生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当时,起义部队仍沿用“国民革命军第二方面军”的番号。
1927年8月21日,中共中央在《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任务与策略的决议案》中,首次提出“建立工农的革命军”。1927年11月,中央临时政治局扩大会议再次明确,起义的工农民众应当建立完全与雇佣军队不同的自己的军队,新军队的名称定为“工农革命军”。
最早打出“工农革命军”旗号的是1927年9月湘赣边界的秋收起义。起义军打出了自己的军旗——工农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军旗,这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的第一面军旗。1927年12月的广州起义曾经打出“工农红军”的旗帜,但起义部队撤出广州后仍编为工农革命军第四师。而最早见诸文字的“红军”二字大约是1927年11月的黄麻起义中的一副对联其中一联就是“苍生济济拥红军。”
1928年2月25日,共产国际通过《关于中国问题的决议案》指出:“在苏维埃化的农民区域中”,党的主要任务是实行土地革命和“组织红军部队”,并“渐渐联合而成全国的中国红军”。四五月间,共产国际执委会东方书记处又在《关于中共军事工作的训令》中,要求中共在工农起义胜利得到巩固的地方,必须把农民游击队改成红军。根据共产国际的指示,1928年5月25日,中共中央发出《军事工作大纲》,规定在割据区域所建立之军队,可正式定名为红军,取消以前工农革命(军)的名义”。此后,各地工农革命军和其他革命武装陆续改称红军。
(李云贵摘自《往事周刊》2003年第11期)